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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2020年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建设补助经费申请的通知
  • 2022-01-06
  • 来源:培育管理部
  • 阅读次数:3085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东科〔2018〕231号)(附件1)《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工作政策汇编》(东科〔2019〕132号)(附件2)的通知的文件规定,现开展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2020年度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建设补助经费申请的受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所依托高校必须与我市签订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议书(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

(二)申请单位必须经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备案;

(三)申请单位组织来莞培养(实践)研究生无严重违法乱纪或违反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相关规章制度管理等行为。

二、申请材料

(一)《东莞市高校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建设补助经费申请表》;

(二)《东莞市高校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培养研究生明细表》;

(三)申报单位的资质证明(含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以及与合作高校签订的研究生联合培养相关委托协议复印件;

(四)申请单位专职管理人员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明及2020年度社保缴费清单);

(五)研究生实践期间的管理记录台账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4);

(六)研究生身份证(正反面)、研究生证(封面页、信息页及注册页)复印件; 

(七)研究生实践期间人身意外险保险购买台账以及购买凭证复印件;

(八)其它需补充的材料。

三、补助标准

符合补助申请条件的单位每组织1名研究生来莞培养(实践),给予该机构每人每月1000元的建设补助,每年最多补助不超过10个月。

四、申请流程

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2020年度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建设补助经费申请均须经过“网上申请”和“申请确认”两个步骤完成申请手续。

(一)网上申请

1、申请时间:2022年1月11日——2022年2月21日

2、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研究生中心综合服务平台http://dgyjs.dgstb.gov.cn/→“管理中心”→“首页”→“补贴计划列表”选择“2020年度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建设补助经费申请”并点击“申请”→填报资料(研究生名单及附件等资料统一按研究生在莞实践学号排序)→提交。

(二)申请确认

1、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东莞市高校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建设补助经费申请表》《东莞市高校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培养研究生明细表》,签字盖章后按申请材料清单整理纸质材料(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研究生中心办理申请确认手续;

2、申请确认时间:2022年2月24日——2月25日

3、申请确认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A3栋五楼511室。

五、审核流程

(一)东莞市科技局发布培育管理机构补助申请通知;

(二)研究生中心负责受理申请,并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三)拟定补助拨付名单与明细报东莞市科技局审定。

(四)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东莞市科技局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六、注意事项

(一)东莞市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建设补助经费按年度发放,每年受理上一年度的补助资金申请,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补助;

(二)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申请材料涉嫌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单位相关补助,追回已骗取的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2.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工作政策汇编

    3.已于我市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意向协议高校名

    4.研究生培养(实践)工作管理记录台账

    5.在莞培养(实践)研究生人身意外险购买清单

    6. 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年度工作报告(模板)



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

2022年1月6日


附件1: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2: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工作政策汇编》的通知.pdf

附件3:已与我市签订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议书高校名单.doc

附件4:研究生培养(实践)工作管理记录台账.xls

附件5:在莞培养(实践)研究生人身意外险购买清单.xls

附件6: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年度工作报告(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