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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优秀研究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 2019-10-29
  • 来源: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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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十九大“打造人才新磁场,下好人才先手棋 ”的思想方针,扩大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的影响力,为提高研究生科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鼓励基地毕业研究生留下服务东莞产业发展,增强在莞实践研究生的归属感和荣誉感,激发在莞实践研究生的科研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我中心计划于111-1126日开展2019年度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优秀研究生评选活动。为确保本次评选活动顺利、有序组织,将东莞打造为国内知名的引智培才平台,结合东莞企业对人才的需求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主办单位: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

协办单位:各新型研发机构、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各研究生实践单位、各合作高校院所

二、评选范围

201771日至2019831日通过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备案,到东莞实践的研究生,已签离的学生也可参选。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三个组别评比:博士生组、企业硕士生组、研发机构硕士生组。评选标准包括:(1)研究生在校期间获得何种荣誉;(2)实践期间参与研发的团队、项目、成果,在研发项目组中负责的内容;(3)实践期间在研发团队中的工作表现;(4)发表论文被收录期刊的级别及发表专利情况。

本次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报名、初选、网络票选、现场颁奖。

1、报名阶段(1030-116日)

来莞实践学生通过管理机构、企业推荐、自荐的形式报名参与本次评选。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将报名表(附件1)、评分表(附件23)、成果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佐证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2、初选阶段(116-1113日)

1)实践成果评审

通过评选专家组对参选研究生进行评审打分。从以下三方面作为评判标准:满分100分,①实践成果(50分):实践成果的技术创新程度、技术含量;②发表平台(50分):实践成果发表所在刊物、平台的权威性等。

2)综合评审

由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组织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实践单位根据研究生实践期间的综合表现填写《东莞市名校研究生评分表A(实践单位)》(附件2)、《东莞市名校研究生评分表B(培育管理机构)》(附件3),参照研究生在校获得荣誉,综合评定后得出最后的综合评审分:满分100分,实践单位评分权重为60%,培育管理机构评分权重为20%,合作高校院所(每获得1项地区级荣誉计10分,校级荣誉计8分,院系级荣誉计5分)20%

3)初选阶段最终得分的计分方式为:参选学生总分=实践成果评审得分*70%+综合评审得分*30%

2、网络票选阶段(1114日——1124日)

初选阶段各组得分前十名共计三十人进入本阶段,成为十大优秀研究生候选人。将该批研究生的参选资料录入网络票选平台,进行为期10天的网络投票。组织培育管理机构、实践单位、实践研究生以及合作高校参与网络投票并转发投票链接,以截止日期的得票总数选出最后十大优秀研究生人选。

3、现场颁奖(1130日暂定)

初选阶段入围的30名研究生、各指导单位、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参加现场颁奖会。

四、奖励办法

(一)入围奖:

初选阶段得分排名前三十名获得入围奖,颁发证书,东莞知名企业HR推荐信;

(二)优秀研究生奖

通过网络票选得分排名前十名获得十大优秀研究生奖,颁发证书,奖金一千元,东莞知名企业董事长推荐信;

(三)优秀研究生推荐

本次评选活动初选阶段入围及未入围但在某项表现优异的研究生,由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组织东莞市知名企业进行优秀研究生对接,优先推荐就业,同时将评选结果通报给各合作高校院所。

本次活动南方报业集团将全程进行宣传。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所有。


附件:附件1:2019年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优秀研究生评选活动报名表.doc


                       附件2:2019年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优秀研究生评选活动评分表A.doc


                       附件3:2019年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优秀研究生评选活动评分表B.doc


                       附件4:2019年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研究生实践成果汇总表.doc




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

20191029


(联系人:研究生中心林洪嘉;联系电话:23328232;报名邮箱:1141317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