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
关于征集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研究生培养(实践)单位企业导师的通知
  • 2020-08-28
  • 来源: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
  • 阅读次数:3077

各相关单位:

   为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人才、技术需求,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认识东莞、服务东莞、了解东莞,日后能够生活、工作留在东莞。我市启动了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的建设,基地采用“高校导师+企业导师”双导师培养模式,为此,研究生中心建立了企业导师库,为来莞实践的研究生提供专业的项目实践指导,确保研究生培养(实践)质量,加强校企双方导师的沟通交流,促进高校、企业间的项目合作。前期共认定了474名企业导师。为进一步保障来莞培养(实践)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丰富我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企业导师库,近期计划征集第六批企业导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操作流程

  (一)请各相关单位登录研究生中心综合服务平台系统(http://dgstb.dg.gov.cn/dgyjs/),根据《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导师管理规程》(附件1),录入企业导师信息,并添加相应附件作为佐证材料,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见《系统操作说明(企业用户)》(附件2)。

  (二)企业导师信息录入并提交后,研究生中心将会对该企业导师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各单位经办人员导出《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导师备案表》(附件3,以下简称“《备案表》”),汇总该单位企业导师信息至《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导师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

  (三)《备案表》、《汇总表》打印签字盖章后,与相关佐证材料一同寄往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A3栋5楼;联系人:梁健锋,23328319)。

   二、注意事项

  (一)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办理,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的认定、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申请等相关工作将以经研究生中心认定备案的企业导师为准。

  (二)请各相关单位经办人在9月30日前将需认定的企业导师信息录入系统,初审通过后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纸质材料寄送至研究生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1.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导师管理规程

      2.系统操作说明(企业用户)

      3.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导师备案表

      4.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企业导师汇总表



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  

2020年8月28日       


(联系人:研究生中心,梁健锋;联系电话:23328319)


附件1: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导师管理规程.pdf

附件2:系统操作说明(企业用户).doc

附件3: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导师备案表.docx

附件4: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校外企业导师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