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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19年第三季度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专项资金申请的通知
  • 2019-09-03
  • 来源: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
  • 阅读次数:4393

各相关单位、研究生个人:

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东科〔2018231号)相关规定,现就受理2019年第三季度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专项资金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申请对象

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2019430日前完成现场报到,截至2019730日在莞实践满3个月的全日制研究生;

2、完成2019年第二季度研究生科研季度评估的在莞实践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期限范围

1、本期研究生生活补助申请期限为201921日至2019731日;

2、本期交通费补助申请期限为2019年度。

三、具体申请流程

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专项资金申请须经过网上申请申请确认两个步骤。

  (一)网上申请

1、网上提交时间:201995-911日下午17:30

2、网上审核时间:201996-916日上午12:00

3、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心网站(http://dgstb.dg.gov.cn/dgyjs/→“培养实践”→“申请补助”→“全日制研究生生活补贴进行2019年第三季度研究生生活补助网上申请,并按相关要求录入信息。

首次申请的研究生需上传考勤表、学籍在线报告、工资发放凭证和银行卡扫描件;再次申请的研究生需上传考勤表、工资发放凭证、学籍在线报告;

4、符合申请条件且需申请交通费补助的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中心网站(http://dgstb.dg.gov.cn/dgyjs/→“培养实践”→“申请补助”→“全日制研究生交通费补贴进行2019年第三季度研究生交通费补助网上申请,按相关要求准确录入信息,并上传车票扫描件。

(二)申请确认

1、补助申请经中心网上初审通过后,需双面打印补助金申请表,由申请人签字、实践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提交至研究生所属培育管理机构或实践单位,由培育管理机构或实践单位统一汇总申请材料,报送到研究生中心,研究生本人也可自行提交申请材料到研究生中心。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19919-9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提交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区幸福花园人才公寓16202室。

三、申请材料清单

(一)申请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生活补助的研究生需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申请表》;

2、《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XX月考勤表》;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更新日期为申请补助当月(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进入学籍查询);

4、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东莞开户)复印件(首次申请提交,须在复印件填写银行卡号并签字);

5、实践单位工资发放凭证(实践单位有支付实践薪酬的须据实提交);

6、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二)申请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交通费补助的研究生需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申请表》;

2、车票原件(粘贴在车票原件粘贴处的空白位置上);

3、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后,请及时关注研究生中心网上审核结果和研究生中心系统短信消息;

2、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申请材料涉嫌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助资金,将取消申请人相关补助,追缴已拨付的补助资金,并取消其申请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的资格;

3、研究生补助尽量按每期可申请补助范围进行申请,如因研究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申请导致申请期限关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附件1: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2).pdf

                   附件2: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系统补助申请模块操作说明(1).doc

                   附件3: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X年X月考勤表.xlsx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