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是我市2017年启动实施的一项人才培育引进计划,依托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开展有关工作,将采取“政府牵线、校企对接、项目聚人”的培养模式,推动我市企事业单位与国内外高校院所共同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为做好2023年度企业与高校导师项目需求对接,现开展2023年东莞市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需求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是落实国家和省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工作部署,推动校企人才联合培养的工作举措。本项目以我市企事业单位项目需求为导向,通过校企双向配对,实现“企业导师+高校导师”双导师的项目合作,其后由省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统筹安排招生指标,由高校组织在读研究生来我市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在科研一线提升研究生的科技创新和解决工程问题的综合能力。研究生第一年在学校完成基础理论学习,第二、三年进入企事业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其毕业论文须结合在企业培养时所开展的科研项目撰写,要求所参与的科研项目可接收研究生联合培养时间基本在2年以上。
目前我市实施的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主要包括广东省研究生联培基地(预计100名)、电子科技大学联合培养“东莞专项”(全日制20名,非全日制60名)、华中科技大学联合培养“东莞专项”(视入学后对接情况而定),学校及学科简介见附件2。
二、征集对象
主要为建有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的企业、获研发投入补助或各级科技人才项目立项资助的科技企业,百强创新型企业和瞪羚企业、国家和省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三甲医院和研究生培养(实践)工作站等企事业单位。
三、政策支持
(一)研究生生活补助:面向参与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非专业实践)的研究生,补助标准为:对在市内企业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对在市内新型研发机构(平台)或事业单位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上述生活补贴每年补助时间不超过10个月,由培养单位先行逐月代为发放,再根据我局通知要求进行统一申请。
(二)研究生每年报销一次高校与东莞往返交通费。
(三)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可参与评优,对获评优秀的工作站给予资金奖励。
四、征集说明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的企事业单位填写联合培养项目征集表,并于2022年10月23日前将表格发送至邮箱kjjhzyz@dg.gov.cn。
五、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A3栋5楼
联系人:谢晓斌
联系电话:23328319
(二)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联系人:张玉辉
联系电话:22831345
特此通知。
附件:1.
附件1: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及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简介.docx
2.
附件2: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合作高校基本情况.doc
3.
附件3:东莞市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项目需求征集表.doc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