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东科〔2018〕231号)《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工作政策汇编〉的通知》(东科〔2019〕132号)的有关规定(详见附件1、2),我中心近期将开展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2019年度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建设补助经费申请的受理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所依托高校必须与我市签订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议书(合作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
(二)申请单位必须经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备案;
(三)申请单位组织来莞培养(实践)研究生无严重违法乱纪或违反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相关规章制度管理等行为。
二、申请材料
(一)《东莞市高校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建设补助经费申请表》;
(二)《东莞市高校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培养研究生明细表》;
(三)申请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完成后退回);
(四)申请单位专职管理人员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明及社保缴费清单);
(五)研究生在莞培养(实践)期间的管理记录台账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4);
(六)研究生身份证(正反面)、研究生证(封面页、信息页及注册页)复印件;
(七)研究生实践期间人身意外险保险购买凭证复印件;
(八)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年度工作总结(附件5);
(九)其它需补充的材料。
三、补助标准
符合补助申请条件的单位每组织1名研究生来莞培养(实践),给予该机构每人每月1000元的建设补助,每年补助不超过10个月。
四、申请流程
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2019年度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建设补助经费申请均须经过“网上申请”和“申请确认”两个步骤。
(一)网上申请
1、申请时间:2020年12月14日——2021年1月8日
2、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研究生中心综合服务平台http://dgyjs.dgstb.gov.cn/→“管理中心”→“首页”→“补贴计划列表”选择“2019年度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建设补助经费申请”并点击“申请”→填报资料(研究生名单及附件等资料统一按研究生在莞实践学号排序)→提交。
(二)申请确认
1、网上申请通过后,打印《东莞市高校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建设补助经费申请表》《东莞市高校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培养研究生明细表》,签字盖章后按申请材料清单整理纸质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研究生中心办理申请确认手续;
2、确认时间:2021年1月14日——1月20日;
3、确认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A3栋五楼511室。
五、注意事项
(一)东莞市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建设补助经费按年度发放,每年受理上一年度的补助资金申请,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补助;
(二)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申请材料涉嫌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单位相关补助,追回已骗取的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2.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工作政策汇编》的通知
3.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意向协议高校名单
4.研究生培养(实践)工作管理记录台账(模板)
5.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年度工作报告(模板)
6.在莞培养(实践)研究生人身意外险购买清单
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
2020年12月10日
(联系人:市研究生中心崔楚霆,联系电话:0769-22831473)
附件1: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2: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工作政策汇编》的通知.pdf
附件3:已与我市签订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议书高校名单.doc
附件4:研究生培养(实践)工作管理记录台账(模板).xls
附件5: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年度工作报告(模板).doc
附件6:在莞培养(实践)研究生人身意外险购买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