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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一期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拟发放名单的公示
  • 2021-03-09
  • 来源: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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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东府办〔2017〕106号)《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东科〔2018〕231号)的相关规定,经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对各研究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现将符合2021年第一期我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拟发放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9日至3月16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A3栋五楼511室。

  邮编:523000。

  联系人:陈老师、崔老师,电话:22112372、22831473


  附件:1.2021年第一期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生活补助资金拟发放名单

      2.2021年第一期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交通费补助资金拟发放名单

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  

2021年3月9日      


附件1:2021年第一期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生活补助资金拟发放名单.xlsx

附件2:2021年第一期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交通费补助资金拟发放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