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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24年第一期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生活补助及研究生交通补助申请的通知
  • 2024-01-05
  • 来源: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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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入驻研究生服务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东科〔2023〕2号)相关规定,现就受理2024年第一期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生活补助及研究生交通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申请对象及要求

已在研究生中心系统完成登记备案手续,组织在读研究生参与本单位培养(实践)的东莞市内企事业单位及新型研发机构。

培养(实践)生活补助由实践单位申请,分为专业实践研究生生活补助和联合培养研究生生活补助两类。其中专业实践研究生生活补助申请范围为2022年8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完成首次现场报到手续的专业实践研究生;联合培养研究生生活补助申请研究生范围为2023年2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完成首次现场报到手续的联合培养研究生。符合以上条件的研究生均须已按月提交月度小结,修满规定网络课程学分(实践期内每月须至少修满4个学分),并按时完成季度评估相关工作等。

研究生交通补助由研究生申请,申请对象范围及要求同上。

二、申请期限范围

1、本期培养(实践)生活补助申请期限范围为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2、本期研究生交通补助申请期限范围为2022年度和2023年度。

三、具体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1、网上申请时间: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9日;

2、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1月22日—2024年2月29日;

3、培养(实践)生活补助。符合申请条件的实践单位应在网上申请时间内登录研究生中心网站(http://www.dgyjs.cn/)→“用户登录”→“首页”→“补贴计划列表”→选择2024年第一期专业实践研究生生活补助、2024年第一期联合培养研究生生活补助,点击“申请”并录入信息→点击“保存”→提醒研究生登录系统“研究生补助金申请(新)”完善资料并提交→“研究生中心系统-新补助金申请管理(学生)”点击“审核”(务必审核研究生填写及附件是否正确)→待所需申请研究生均已进入审核通过状态后,进入“个人中心-企业补助金申请”点击“提交”(网上审核期内均可提交)。 

4、研究生交通补助。符合申请条件且需申请交通补助的研究生应在网上申请时间内登录研究生中心网站(http://www.dgyjs.cn/))→“用户登录”→“首页”→“补贴计划列表”→选择2024年第一期研究生交通补助,点击“申请”,按要求准确录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票据的扫描件,点击“提交”。

(二)申请确认

1、补助申请经研究生中心网上初审通过后,实践单位到“个人中心-企业补助申请”打印申请表以及明细表,研究生到“研究生补助金申请”打印交通补助申请表。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字加盖公章,按“申请材料清单”(详见下文)整理相关资料,及时提交至研究生所属其中一家培育管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下文),由培育管理机构统一报送至研究生中心,或实践单位直接现场报送到研究生中心。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13日(上午9:00-11:15,下午2:30-4:30);

3、现场提交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A3栋五楼511室。

四、申请材料清单

(一)申请培养(实践)生活补助需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生活补助申请表》;

2、《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生活补助明细汇总表》(单面打印);

3、《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生活补助个人申请明细表》(请到“新补助金申请管理(学生)”逐名研究生双面打印);

4、《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考勤汇总表》(附件1);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更新日期为申请补助当月(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进入学籍查询);

6、实践单位盖章的《实践单位工资发放凭证》原件(如银行流水、银行回单、个税扣缴明细等);

7、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其中3、4、5、6按时间先后顺序为每名研究生独立整理为一份材料,再按2的表格顺序进行排列。

(二)申请研究生交通补助需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交通补助申请表》(双面打印);

2、车票原件(粘贴在车票原件粘贴处的空白位置上);

3、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复印件(须手填银行卡号并签字)。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后,请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系统短信消息,避免错过申请时间;

2、所有填写的资料及申请附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申请材料涉嫌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助资金,将取消申请企业或申请人的相关补助,追缴已拨付的补助资金,并取消其申请研究生培养(实践)相关补助的资格;

3、培养(实践)单位补助尽量按每期可申请补助范围进行申请,如因申请人原因未及时申请导致超出可申请期限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4、研究生交通费补助申请,如有转乘,转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5、如有疑问请咨询所属培育管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联系方式详见中心官网“中心概况”→“联系我们”→“培育管理机构联系信息”。


附件: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考勤汇总表(1).xls



 

 

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