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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 的补充通知
  • 2017-09-07
  • 来源: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
  • 阅读次数:2562

各相关单位,各来莞实践研究生:

近期,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下发了《关于申请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的通知》,正式受理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在材料收集、审核等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上报材料填写存在一些规范性问题,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研究生的专业领域事宜

我市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主要是通过引进理工科专业领域的研究生来莞实践,服务东莞产业发展,推动东莞产业转型升级。经征询相关部门意见,自9月1日后可享受补助的研究生所学专业需为理工科专业,请按照《申请补助的专业领域》中的专业进行填报(详见附件1)。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我们将征询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再逐步放开申请补贴的其它专业领域。

二、关于申报材料填报规范事宜

(一)《申请表》意见栏需个人签名确认,企业导师、联合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填写意见并签字;

(二)目前有部分研究生所提供的研究生证无法确认有效期及类别(硕士、博士),请提供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三)为方便考勤管理,中心统一制定了《考勤表》,请各单位以后使用该表进行考勤,以后的申请资料需以该《考勤表》为准。



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 

2017年9月6日            


【附件:点击下载】

1.附件1:申请补助的专业领域.xlsx

2.附件2:研究生考勤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