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研究生个人:
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东科〔2018〕231号)相关规定,现就受理2020年第一期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专项资金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申请对象
须符合以下条件(1、2项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现场报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莞参加专业实践实践满3个月的全日制研究生;
2、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并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的在莞联合培养的全日制研究生;
3、已完成2019年度第四季度研究生科研季度评估工作,提交了相关月报并完成相应的网络课程(自2019年10月开始,每月至少修满4个学分)的在莞培养实践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期限范围
1、本期研究生生活补助申请期限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根据文件规定自然年度内可申请月数上限为10个自然月,请研究生根据实际进行申请);
2、本期交通费补助申请期限为2019年度。
三、具体申请流程
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专项资金申请须经过“网上申请”和“申请确认”两个步骤。
(一)网上申请
1、网上提交时间:2020年1月2日-1月10日;
2、网上审核时间:2020年1月3日-1月15日;
3、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心网站(http://dgstb.dg.gov.cn/dgyjs/)→“培养实践”→“申请补助”→“全日制研究生生活补贴”进行2020年第一期研究生生活补助网上申请,并按相关要求录入信息;
首次申请的研究生需上传考勤表、学籍在线报告、工资发放凭证和银行卡扫描件;再次申请的研究生需上传考勤表、工资发放凭证、学籍在线报告;
4、符合申请条件且需申请交通费补助的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中心网站(http://dgstb.dg.gov.cn/dgyjs/)→“培养实践”→“申请补助”→“全日制研究生交通费补贴”进行2020年第一期研究生交通费补助网上申请,按相关要求准确录入信息,并上传车票扫描件。
(二)申请确认
1、补助申请经中心网上初审通过后,需双面打印补助金申请表,由申请人签字、实践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提交至研究生所属培育管理机构或实践单位,由培育管理机构或实践单位统一汇总申请材料,报送到研究生中心,研究生本人也可自行提交申请材料到研究生中心;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0年2月12日-2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3、提交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创新城A3栋5楼512办公室。
三、申请材料清单
(一)申请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生活补助的研究生需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申请表》;
2、《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X年X月考勤表》;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更新日期为申请补助当月(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进入学籍查询);
4、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东莞开户)复印件(首次申请提交,须在复印件填写银行卡号并签字);
5、企业盖章的实践单位工资发放凭证(实践单位有支付实践薪酬的须据实提交);
6、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二)申请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交通费补助的研究生需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申请表》;
2、车票原件(粘贴在车票原件粘贴处的空白位置上);
3、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后,请及时关注研究生中心网上审核结果和研究生中心系统短信消息;
2、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申请材料涉嫌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助资金,将取消申请人相关补助,追缴已拨付的补助资金,并取消其申请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的资格;
3、研究生补助尽量按每期可申请补助范围进行申请,如因研究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申请导致申请期限关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2、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系统补助申请模块操作说明
3、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X年X月考勤表
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
2019年12月31日
(联系人:研究生中心崔老师;联系电话:0769-22831473)
附件1: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2: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系统补助申请模块操作说明(3).doc
附件3: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X年X月考勤表(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