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研究生个人:
根据《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东科〔2018〕231号)《东莞市研究生培育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科〔2022〕55号)和《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服务操作规程(试行)》(东科〔2023〕2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受理2024年度第四期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专项资金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申请对象
1、培养类型为专业实践的研究生。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现场报到手续,并截至2024年9月30日在莞培养(实践)满6个月。(2022年8月1日起办理现场报道的专业实践研究生,市财政根据政策要求按比例给予培养(实践)单位补助,未在本期受理范围内,申请时间另行通知)
2、培养类型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联合培养的研究生。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现场报到手续,并截至2024年9月30日在莞培养(实践)满6个月。
符合以上条件的研究生均须已按月提交月度小结,修满规定网络课程学分(实践期内每月须至少修满4个学分),并按时完成季度评估相关工作。
二、申请期限范围
1、本期研究生生活补助申请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2、本期交通补助申请期限为2023年度或2024年度。
三、具体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1、网上提交时间:2024年9月29日—10月11日;
2、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10月8日—10月21日;
3、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中心网站→“用户登录”→“首页”→“补贴计划列表”→选择2024年度第四期研究生生活补助,点击“申请”,按要求准确录入相关信息;上传考勤表、学籍在线报告、工资发放凭证和银行卡(首次申请)等资料的扫描件;
4、符合申请条件且需申请交通费补助的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中心网站→“用户登录”→“首页”→“补贴计划列表”→选择2024年度第四期研究生交通补助,点击“申请”,按要求准确录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票据的扫描件。
(二)申请确认
1、补助申请经中心网上初审通过后,研究生须打印相应的补助申请表(交通补助申请表须双面打印),核对信息无误后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实践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按“申请材料清单”(详见下文)整理相关资料,及时提交至研究生所属培育管理机构即可(研究生所属机构可在补助申请表中查看,具体联系方式详见中心官网“中心概况”→“联系我们”→“培育管理机构联系信息”),之后由对应的培育管理机构统一汇总申请材料,报送到研究生中心;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3、现场提交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A3栋五楼511室。
四、申请材料清单
(一)申请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生活补助的研究生需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申请表》;
2、《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X年X月考勤表》;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更新日期为申请补助当月(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进入学籍查询);
4、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持卡人须为研究生本人的一类卡)复印件(首次申请提交,须在复印件手填银行卡号并签字);
5、实践单位盖章的工资发放凭证(实践单位有支付实践薪酬的须据实提交);
6、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二)申请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交通费补助的研究生需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申请表》;
2、车票原件(粘贴在车票原件粘贴处的空白位置上);
3、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后,请及时关注研究生中心网上审核结果和研究生中心系统短信消息;
2、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申请材料涉嫌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助资金,将取消申请人相关补助,追缴已拨付的补助资金,并取消其申请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的资格;
3、研究生补助尽量按每期可申请补助范围进行申请,如因研究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申请导致申请期限关闭逾期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4、补助申请期限如连续的,写一个时间段即可,如申请期限存在间断情况,可以根据实际分两个时间段进行申请(例:申请2019年10月1日—2020年1月31日、2020年3月1日—2020年6月30)。
5、如有疑问请咨询所属培育管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联系方式详见中心官网“中心概况”→“联系我们”→“培育管理机构联系信息”
附件:1.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X年X月考勤表(2).xlsx
东莞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