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研究生个人:
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东科〔2018〕231号)(详见附件1)相关规定,现就受理2023年度第一期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专项资金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申请对象
1、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现场报到,截至2023年1月31日在莞培养(实践)满6个月的全日制研究生;
2、已按月提交月度小结,修满规定网络课程学分(实践期内每月须至少修满4个学分),并按时完成季度评估相关工作的在莞培养(实践)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期限范围
1、本期研究生生活补助申请期限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2、本期交通费补助申请期限为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每次仅能申请同一个自然年度内的车票)。
三、具体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1、网上提交时间:2023年2月27日—3月10日;
2、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3月13日—3月31日;
3、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中心网站(http://www.dgyjs.cn/)→“用户登录”→“首页”→“补贴计划列表”→选择2023年度第一期研究生生活补助,点击“申请”,按要求准确录入相关信息;上传考勤表(按时间先后顺序扫描到一个PDF文档)、学籍在线报告、工资发放凭证(按时间先后顺序扫描到一个PDF文档)和银行卡(首次申请)等资料的扫描件;
4、符合申请条件且需申请交通费补助的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中心网站(http://www.dgyjs.cn/)→“用户登录”→“首页”→“补贴计划列表”→选择2023年度第一期研究生交通补助,点击“申请”,按要求准确录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票据的扫描件。
(二)申请确认
1、补助申请经中心网上初审通过后,研究生须打印相应的补助申请表(交通补助申请表须双面打印),核对信息无误后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实践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按“申请材料清单”(详见下文)整理相关资料,及时提交至研究生所属培育管理机构即可(研究生所属机构可在补助申请表中查看,具体联系方式详见中心官网“中心概况”→“联系我们”→“培育管理机构联系信息”),之后由对应的培育管理机构统一汇总申请材料,报送到研究生中心;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4月6日—4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3、现场提交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A3栋五楼511室。
四、申请材料清单
(一)申请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生活补助的研究生需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申请表》;
2、《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X年X月考勤表》;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更新日期为申请补助当月(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进入学籍查询);
4、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一类卡)复印件(首次申请提交,须在复印件手填银行卡号并签字);
5、实践单位盖章的《实践单位工资发放凭证》(实践单位有支付实践薪酬的须据实提交);
6、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二)申请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交通费补助的研究生需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申请表》;
2、车票原件(粘贴在车票原件粘贴处的空白位置上);
3、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后,请及时关注研究生中心网上审核结果和研究生中心系统短信消息;
2、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申请材料涉嫌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助资金,将取消申请人相关补助,追缴已拨付的补助资金,并取消其申请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的资格;
3、研究生补助尽量按每期可申请补助范围进行申请,如因研究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申请导致申请期限关闭逾期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4、补助申请期限如连续的,写一个时间段即可,如申请期限存在间断情况,可以根据实际分两个时间段进行申请(例:申请2019年10月1日—2020年1月31日、2020年3月1日—2020年6月30)。
5、如有疑问请咨询所属培育管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联系方式详见中心官网“中心概况”→“联系我们”→“培育管理机构联系信息”
附件: 附件1: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2: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X年X月考勤表.xlsx
附件3:东莞市研究生培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操作规程.pdf
附件4: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研究生培养(实践)管理规程.pdf
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