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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2022年第四季度研究生科研季度评估工作的通知
  • 2022-12-01
  • 来源: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
  • 阅读次数:2828

各培育管理机构、培养(实践)单位、培养(实践)研究生:

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工作政策汇编〉的通知》(东科〔2019〕132号)等文件要求,保障合作高校研究生专业实践教育有序开展,确保在莞培养(实践)研究生完成科研课题任务,推动企业研发人才梯队建设,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根据相关工作部署,将于近期开展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2022年第四季度研究生科研季度评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季度评估对象

截至2022年12月1日在莞培养(实践)满3个月的研究生。

二、季度评估内容

本季度评估以线上汇报为主。研究生制作PPT向高校导师和企业导师汇报本季度科研工作情况,汇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研究内容、项目进度、科研结果、个人贡献、存在问题、解决思路与下季度科研计划。高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就研究生汇报内容作点评,提出指导意见。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网上提交环节:12月1日—— 12月12日

1、研究生通过研究生中心综合服务平台下载并提交《研究生培养(实践)科研季度评估表》电子版,并根据本季度的科研内容制作现场汇报的PPT。

2、在研究生完成《研究生培养(实践)科研季度评估表》提交后,通知企业导师和高校导师登录研究生中心综合服务平台 (http://www.dgyjs.cn/)对研究生提交的季度评估表进行审核。

3、培育管理机构提交《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培育管理机构季度评估工作安排表》(附件1)到研究生中心备案。

(二)线上汇报环节:12月7日——12月30日

1、培育管理机构与企业、导师、研究生联系,确定线上汇报的具体时间,协调组织各方参加季度评估;

2、在汇报现场由高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对研究生在本季度的科研工作情况给出意见或者建议;

3、培育管理机构将本次汇报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科研季度评估签到表》(附件2)、《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科研季度评估现场记录表》(附件3)等资料进行整理收集并在本季度评估工作完成后将资料扫描上传到研究生中心综合服务平台。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培育管理机构协助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资料的提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完成汇报工作。

(二)请各培养(实践)单位协助安排现场汇报的会议室及相关设备,并协调安排企业导师和培养(实践)研究生汇报时间。

(三)季度评估当月现场办理了正式签离手续的研究生,可不参加汇报,但需要提交《研究生培养(实践)科研季度评估表》并让高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审核。

(四)未办理现场签离手续的研究生必须参加当季度的现场汇报,没有参加该季度评估的研究生视为自动放弃该季度生活补贴。

(五)截至2022年12月1日在莞培养(实践)未满3个月的研究生,只需在系统提交月度小结,不用参加汇报。

(六)如有疑问,请联系所在培育管理机构的相关负责老师。

附件:

1.培育管理机构季度评估工作安排表.doc

2.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科研季度评估签到表.doc

3.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科研季度评估现场记录表.doc


 

 

 

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1日